金汇学校招生制度
1、我校为实施义务教育,招生以就近入学为原则,严格执行区招办的划块决定。
2、凡区招办统一分配入我校的转学生,除有明显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外,均应收入我校就读。
3、凡非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要正式转入我校就读,均需经过教导处组织的面食和书面测试,证明其有中等以上学历的,方可由校长批准转入我校。为达到上述标准的学生,均由校长室、教导处讨论批准,方可入学。
4、凡要求进入我校借读的学生,均应由相关资料证明其具有中等上下的学历,方可由校长批准进入我校;凡学历地下的学生欲借入我校就读,则应对其品行进行测试,方可进入我校试读一学期,如学历没有提高,或品行低下,,则退回原校就读。学习成绩偏差的借读生成绩不计入班级总分。
5、对转、借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在编班时,应保持各班的均衡。
6、年级组与班主任应服从教导处作出的编班决定,不可以任何理由拒绝转学生、借读学生入班,不得歧视转学生、借读生。